教育學院附屬第二小學綜合教學樓擴建項目(施工) 

答疑紀要及澄清說明

    招標編號:E3501050102802018001 

各潛在投標人:

現就教育學院附屬第二小學綜合教學樓擴建項目(施工)招標文件的有關問題做答疑紀要及澄清說明如下

一、答疑

1.問:問題:③本項目若 為聯合體投標的,提供的“類似業績”,應以聯合體牽頭方提供的業績,視為滿足業績要求,否則其業績不計。 上述內容與“《關于優化福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投標機制的工作意見》我市依法必須招標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項目,招標人原則上不得排斥聯合體投標,我市(準)龍頭企業作為牽頭人與優質企業組成聯合體,投標人信用分和業績以各成員的最高信用分和業績計取。”相違背,應修改為:若福州市(準)龍頭企業(房屋建筑施工總承包專業)作為牽頭人組成聯合體的,投標人信用分和業績以各成員的最高信用分和業績計取。

答:詳見本《答疑紀要及澄清說明》中的二、澄清說明”第4點。

二、澄清說明

1、本項目招標文件中招投標監督機構地址變更為:福州市倉山區南江濱西大道193號東部辦公區7號樓三層327

2、本項目招標文件2章第1節投標須知前附表第40項中增加“34.2.32承包人應當按照《關于推廣應用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再生產品有關事項的通知》(閩建筑〔2023〕19號)、《福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福州市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實施方案的通知》(榕政辦規〔2023〕15號)等文件有關規定使用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及再生產品。”。

3、刪除招標文件2章第1節投標須知前附表第40項“34.2.21預制構件深化設計由中標單位負責,中標人應在收到中標通知書后5日歷天內提供預制構件深化設計單位的相關資料(含營業執照、企業資質證書、相關類似業績證明材料、設計負責人資格證書等)報招標人審核確認。預制構件結算時按投標報價中的綜合單價,不再調整。

34.2.22中標單位應保證預制構件深化設計后符合《關于印發<福建省裝配式建筑評價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閩建〔2020〕4號)和福州市“榕政綜〔2017〕1164號”《福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發展裝配式建筑的實施意見(試行)》規定;否則視為承包人違約,發包人有權按簽約合同價的5%對承包人進行處罰并有權終止合同。”,招標文件中相關內容均予以刪除。

4、本項目招標文件第3章第1節評標辦法和標準數據表7項5條款“③本項目若為聯合體投標的,提供的“類似業績”,應以聯合體牽頭方提供的業績,視為滿足業績要求,否則其業績不計。”更改為“③以聯合體參與投標的,投標人提供的‘類似工程業績’,應以聯合體牽頭方提供的業績,視為滿足業績要求,否則其業績不計。根據榕建規(2024)8號文件規定,若與福州市(準)龍頭企業(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專業)組成聯合體的,且由福州市(準)龍頭企業(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專業)作為聯合體牽頭人的,投標人業績以各成員提供的最高業績計取。”。

5、本項目招標文件第3章第1節評標辦法和標準數據表第7項第5條款中增加通過上述第3項平臺查詢到的工程指標信息單體建筑面積1200平方米及以上即視為滿足要求。單體建筑面積認定細則詳見招標文件第2章第1節投標須知前附表第40項中第34.2.23條款。(招標文件中涉及業績查詢的相關表述,若有不一致,以本條款為準) 投標人須在投標文件中提供能恰當說明所承接的類似工程業績中具有單體建筑面積1200平方米及以上的裝配式鋼結構建筑工程的證明材料,如:施工合同或竣工驗收證明材料或建設單位出具的證明文件等,否則其業績不計。”。

6、本項目招標文件第3章第3節專用合同條款中:“11.1.2 主要材料和設備價差調整

2)主要材料和設備單價的風險承包幅度為①考慮本工程工期短,主要材料價格市場詢價占大部分原因及便于結算因素,主要材料一律不給予調整。②政策性調價:人工費按政府主管部門發布的政策性文件調差。本工程招標日之后發布的調整政策性(除人工費調差的政策性文件外)文件而產生的成本變化均不調整合同價款。更改為

11.1.2 主要材料和設備價差調整

2)主要材料和設備單價的風險承包幅度為①僅考慮本合同約定的主要材料價格調整,除此之外的材料一律不給予調整。②政策性調價:人工費按政府主管部門發布的政策性文件調差。本工程招標日之后發布的調整政策性(除人工費調差的政策性文件外)文件而產生的成本變化均不調整合同價款。③價格調整所發生的價差僅計取差價和稅金,不計取其他費用(含措施費率)

具體調整辦法按以下約定執行:

1)人工費根據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福州市城鄉建設局以及其他政府部門發布的人工預算單價或人工費價格指數的調整文件進行調整。在符合上述文件規定的調整條件的情形下,上述文件執行日期所在月份之前(包括該月)已完成的工程量對應的人工費不作調整;執行日期所在月份之后完成的工程量對應的人工費作相應調整。發生的價差僅計取差價和稅金,不計取其他費用(含措施費率)。

2)考慮本工程工期短,主要施工機械臺班單價或施工機械設備使用費一律不給予調整。

3)主要材料的價格調整辦法

按照《福州市城鄉建設局關于發布建筑材料價格波動風險預警及風險管控指導意見的通知》(榕建價[2021]9號)的規定,可調整的主要材料是:鋼筋、鋼鉸線、鋼材(型鋼與鋼板)、水泥、商品混凝土、管樁、電纜銅、鋁材、玻璃,除此之外的材料一律不予調整。價格調整所發生的價差只計取差價和稅金,不計取其他費用。詳見《主要材料和設備項目與價格表》。

a.鋼筋、鋼鉸線、鋼材(型鋼與鋼板)、水泥、商品混凝土、玻璃、鋁合金的價格調整辦法如下:

福建省行業建設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工程造價機構發布的施工期綜合信息價與控制價所對應的綜合信息價(2025年1月)進行比較,主要材料價格上漲或下降幅度在5%以內(含5%)的,其價差由承包人承擔或受益;上漲或下降幅度在5%以外的,其超出部分的價差由發包人承擔或受益。發生的價差僅計取差價和稅金,不計取其他費用(含措施費率)。若信息價為區間值的時候,則采用區間值的中間值為補差依據。施工期按合同約定可調差的主要材料的信息價若有上、中、下旬3種價格時,取三者的平均值。

P—價差調整值;

P1——控制價編制期(2025年1月)的材料信息價為“基期價”;

P2——施工期《福建工程造價信息》對應的福州市信息價格的算術平均值;

N—需調整價差的材料結算審核用量,按月進行統計;

0.95P1≤P2≤1.05P1,則不予調差;

P2>1.05P1為調增,價差調整公式如下:

P=(P2-1.05P1)×N

P2<0.95P1為調減,價差調整公式如下:

P=(0.95P1-P2)×N

注:鋼筋、鋼鉸線、鋼材(型鋼與鋼板)補差價,不分品種和等級,所有鋼筋、鋼鉸線、鋼材(型鋼與鋼板)的工程量均按HRB400E Φ20的價格計算價差。玻璃補價差,不分品種、類型、強度等級、厚度等等工程量均按6厚鋼化玻璃的價格計算價差。

b. 電纜銅的價格調整辦法如下:

①電纜銅價格上漲或下降幅度在5%(含5%)以內的,其價差由承包人承擔;上漲或下降幅度在5%以外的,其超出部分價差由發包人承擔。為簡化計算,電纜價格變化按銅價變化率的80%計算。發生的價差僅計取差價和稅金,不計取其他費用(含措施費率)。

②材料用量的確定:經監理人驗收通過的每期計量的合格工程量(不計損耗)。

③材料差價的調價計算公式為:

P=((Ft-F0)/F0*80%±5%)*Hi*Ai*(1+稅率)

P—價差調整值;

Hi—預算價中的各類電纜材料單價為基準單價;

F0——基期價格為控制價編制期采用月份(2025年1月)的上海期貨交易所網(http://www.shfe.com.cn)發布的銅材當月月度結算參考價

Ft—當期價格取定為施工期上海期貨交易所網(http://www.shfe.com.cn)發布的銅材當月月度結算參考價

Ai—當月經核定實際完成的合格工程量(不計損耗);

4)其他因素引起的價格調整:

a. 非因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工程量變化產生的合同價格調整辦法:單個項目工程量變動幅度超過±30%(含30%)并導致合同總價變動幅度超過簽約合同價±1%(含1%)的,工程量增加部分或減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單價按第10.4.1〔變更估價原則〕重新確定單價,未超過上述幅度的,按原項目單價計算。

b.除非因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工程量變化產生的合同價格調整外,其他因素引起的價格調整均不予調整。

5)因承包人導致工期延誤的,計劃進度日期后續工程的價格,應采用計劃進度日期與實際進度日期兩者的較低者。在延誤期間的材料上漲超過上述約定的幅度時,其價差部分全部由承包人承擔;下降幅度超過上述約定的幅度時,其價差部分全部由發包人受益。”。

7、本項目《主要材料和設備項目與價格表》詳見本《答疑紀要及澄清說明》附件上傳的招標控制價EXCEL文件,各潛在投標人可自行通過福州市電子招投標交易系統下載。

 

當招標文件、招標文件的澄清、修改、補充、答疑等在同一內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時以最后發出的文件為準。本《答疑紀要及澄清說明》作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與《招標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標人:福建省福州教育學院附屬第二小學 

招標代理機構:福建廣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期:2025414